根据长虹模塑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张伟财同志到客户代表岗工作,刘桥同志到数控技术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门反映。
联系咨询:0816-2415309。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24919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