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场监管部门多管齐下护航“新旧过渡”
对应“新国标” 管好“电马儿”
随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施行,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我市相关部门正从生产源头追溯、销售环节监管、路面执法检查三个维度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近日,记者走访了绵阳市市场监管局,该局正多管齐下开展工作,确保“新国标”如期全面准确落地。
强化政策宣传
筑牢消费者认知基础
“要让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顺利落地,在实施之前加强宣传,让消费者深入了解新国标实施的意义,把职能部门的监督施行,变成消费者的自觉施行。”绵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科长杨晓霞说,新国标的宣传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意义主要体现在:降低火灾隐患。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及强化防火阻燃性能,可延缓火灾蔓延、降低燃烧强度和有毒气体释放量;减少交通事故。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防止超速,缩短制动距离,鼓励安装后视镜,降低碰撞风险,提高行驶安全性;防范非法改装。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提高非法改装门槛,减少改装行为;提升安全性能。增加北斗定位等功能,方便消费者了解关键安全信息,及时处置异常情况。标注建议使用年限,可提醒消费者淘汰超期产品;满足使用需求。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可提升续航里程,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提升产品实用性和使用体验。
加强销售监管
保障新旧标准平稳过渡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旧国标“电马儿”将于11月30日后全部退出销售市场。如何确保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销售的“顺利过渡”呢?
杨晓霞介绍,在过渡期,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将电动自行车等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11月30日后,将对销售企业开展常态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处置,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落实。同时,将督促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全面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新国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深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明确购车要点
认准“三要素”避免掉陷阱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介绍,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购车时要认准“三要素”,注意“避坑”。
查看CCC认证。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购买时要求商家出示相关证书,并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确认。
核对产品合格证。仔细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是否一致,还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了解车辆关键信息。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防火阻燃性能、防篡改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例如,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超过该速度时电动机停止提供动力输出;车辆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等。
此外,在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要警惕低价陷阱,特别是一些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车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新国标要求。同时,购买车辆时一定要索要发票,这是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记者 陈荣 何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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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多一点
●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