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港青综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绵阳港青综储游仙区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100MW/200MWh)110kV送出工程核准转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一、绵阳港青综储游仙区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为保证电站顺利运行,建设绵阳港青综储游仙区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110kV送出工程是必要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绵阳港青综储游仙区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110kV送出工程(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项目编码:2508-510700-04-01-297712)。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单位为绵阳港青综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
三、项目名称:绵阳港青综储游仙区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110kv送出工程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储能电站至劲松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约19.9km,其中架空19.4km,电缆0.5km。导线截面采用1x300mm2,电缆截面采用1x500m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3601万元,由项目业主单位全额自筹。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