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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寿险绵阳市分公司以案说险—关于保险欺诈的风险提示
发稿时间:2026-03-12 16:42   来源: 绵阳新闻网


  【案例介绍】

  2024年4月,我司接到举报,称被保险人W某存在保险欺诈行为。经核实,W某于2019年3月通过互联网在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019年12月,W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20年1月,其受益人Y某在保险索赔时,涉嫌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键数据(将被保险人血液乙醇浓度从实际的57.9mg/100ml篡改为12.9mg/100ml),以规避“酒后驾驶”这一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并最终从两家保险公司成功获赔共计102万元保险金。

  接到举报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反保险欺诈调查机制,联合涉案的另一家保险公司,积极向行业协及公安经侦部门报案并提供关键证据。经公安机关侦查,Y某等人保险诈骗的犯罪事实成立。2024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Y某等人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还所骗取的102万元保险金。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本案的关键点在于:

  事实清晰:经我司调查人员核实,获取了原始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被保险人W某发生事故时确系酒后驾驶(乙醇浓度57.9mg/100ml),属于其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

  证据确凿:受益人Y某在申请索赔时提交的认定书(乙醇浓度12.9mg/100ml)与原始文件存在关键数据差异,构成伪造或变造证明文件的行为。

  法律后果严重:该行为已触犯刑法,还需退还全部诈骗所得。充分说明,任何企图通过伪造材料骗取保险金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严格理赔调查、积极联动打击欺诈的行为,既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也是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金融生态、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消费风险提示】

  针对此案,小编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 诚信守信,切勿以身试法

  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石。任何虚构保险事故、伪造理赔材料、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本案中,当事人不仅未能保住不法所得,反而身陷囹圄。

  二) 如实告知,正确理解条款

  投保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因未如实告知影响合同效力。在申请理赔时,务必提交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同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条款,知晓何种情况可赔、何种情况不赔。

  三) 积极参与监督,共建良好环境

  反保险欺诈需要社会共治。我司设立反保险欺诈举报渠道,旨在鼓励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可疑线索进行举报。广大消费者既是保险的参与者,也可以是良好市场环境的监督者。如发现任何涉嫌保险欺诈的线索,欢迎通过正规渠道向我司或监管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保险市场秩序。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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