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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
发稿时间:2026-05-18 08:37   来源: 绵阳日报


  原标题:招用“新成长劳动力” 民营企业可申领补贴

  《绵阳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

  ●“新成长劳动力”具体指初次就业且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6至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政策执行期内退役转业的军人

  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绵阳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其中明确提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实施民营企业新成长劳动力招工补贴政策。记者了解到,为切实推动政策落地,市人社局已同步出台配套经办细则,方便企业快速、便捷申领补贴。

  根据政策,凡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为“新成长劳动力”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申领招工成本补贴。

  什么是“新成长劳动力”?据介绍,“新成长劳动力”具体指初次就业且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6至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政策执行期内退役转业的军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执行期为一年,企业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时间须在2026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之间,同时企业应在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后的3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由企业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落实。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绵阳市招工成本补贴申请表》《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花名册》、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新成长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退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受理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实企业性质、招用人员是否首次参保等信息。审核通过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补贴将及时发放到位。(记者 彭紫薇)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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